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黄梅县老表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健健注册资本:8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1127MAEJE8L36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黄梅镇沙岭社区凤凰路320号(标准地址)(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梅市监处罚〔2026〕176号
2026年4月13日,本局委托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2026年4月4日购进的香蕉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数量3.55 kg(含备样数量1.7kg),销售单价8元/kg,备样留存于抽样单位。2026 年5月20日,本局收到检验报告(NO:FZZ20260409071),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经营的香蕉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2026 年5月21日,本局将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FZZ20260409071)和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现场检查核定,抽样批次的香蕉当事人已销售完毕。 经查,上述抽样批次的香蕉,系当事人于2026年4月4日通过手机app在般果集采平台购进的,在平台的供货商是海平果业,营业执照名称咸宁市咸安区海平果蔬有限公司,当时花费65元购进了1件(净重21.8斤|2.98元/斤),另计平台费用为4.85元,购进这件香蕉花费成本69.85元,销售价格8元/kg(4元/斤),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87.2元,违法所得为17.35元。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香蕉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证照,但未查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事后索要了相关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2026年7月14日,当事人向本办案机构提交减轻处罚申请,理由为:1、在此案中一直积极配合我局执法调查,我局的执法询问都如实回答无隐瞒,要求提供的材料能提供的都提供;2、生意不好,除去房租和日常开支没有盈利,目前是处于亏损状态,能不能继续开下去都是问题,没有经济能力承受大额罚款;3、经营的上述香蕉总销售额八十多元,涉案货值金额较小,违法行为轻微。...[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本局于2025年8月7日向当事人送达了《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书面告知当事人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拟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7.35元,合并执行10017.35元,上缴国库。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进行陈述、申辩亦未要求举行听证,放弃了上述权利。 综上所述,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1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7.35元,合并执行10017.35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黄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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