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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勇锋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4MA2A1UGF1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浙江天虹物流有限公司10幢1单元102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路政罚﹝2026﹞091061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7月01日04时44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三龙线)三门方向K19+080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56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15
2
金路政罚﹝2026﹞4214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6月29日21时57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三龙线K189+023M(义乌往东阳方向)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东阳市支行(东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备注: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仟陆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466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5
3
台路政罚﹝2026﹞09106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3月18日16时34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三龙线)岭口方向K18+970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11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15
4
台路政罚﹝2026﹞05923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02日01时36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24(林石线)林岙、石塘方向K3+270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415.00元
温岭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5
5
丽运政罚﹝2026﹞08J12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14
6
金路政罚﹝2026﹞9071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6月06日21时30分,武义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9省道202K+975义乌方向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金华银行武义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肆拾玖元整的行政处罚。
849.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14
7
湖路政罚﹝2026﹞2183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6月23日12时35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1(德洲线)德清方向K18+700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州银行德清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65.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07
8
绍路政罚﹝2026﹞04703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6月19日03时23分,诸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217(钱磐线)诸暨方向K142+258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东风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525.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6
9
绍路政罚﹝2026﹞00103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6月16日20时08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甬金高速长乐收费站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玖拾柒元整的行政处罚。
397.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06
10
台路政罚﹝2026﹞09949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4月22日17时57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三龙线)岭口方向K18+970检查时发现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松阳县腾跃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99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