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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林旭注册资本:4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8105U0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慈溪市坎墩街道孙方村兴镇街115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21
(2026)浙0282民初849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许**
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2
2023-03-24
(2023)浙0282民初22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
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04
2023-03-24
(2023)浙0282民初22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11-02
2018-05-07
(2017)浙02民终1692号
产品责任纠纷
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8-11-02
2018-05-07
(2017)浙02民终1691号
产品责任纠纷
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06-04
2018-01-22
(2017)浙02民终3731号
民事案由
黄*、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8-06-04
2018-01-23
(2017)浙02民终3732号
民事案由
罗**、福建省西海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09-29
2017-09-26
(2017)浙0282民撤2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福建省某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与黄**、慈溪市某甲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7-09-29
2017-09-26
(2017)浙0282民撤3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福建省某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与罗**、慈溪市某甲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6-09-21
2016-09-14
(2016)浙0282民初88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罗文超与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7-21
2016-07-21
(2016)浙0282民初2757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黄辉与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6-07-21
2016-07-21
(2016)浙0282民初2782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罗文超与慈溪市诺家贸易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6〕801号
2026年3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所售小台芒、香蕉、长豇豆、荷兰豆进行抽检,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限量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94.05元;二、罚款10000元。以上合计罚没款10194.05元
100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30
2
慈市监处罚〔2024〕142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8日从慈溪麦霖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购入外包装上标注“产品类型:烘焙类调理面包、执行标准:GB/T20981、净含量:480g”等内容的主食烧饼面包(红豆奶酪味)6包,进货价10元/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面包的产品类型有调理面包,而没有烘焙类调理面包,故该主食烧饼面包(红豆奶酪味)的产品类型标签标注错误,准确的标签中的产品类型应该标注为调理面包。至2024年8月15日被查,当事人提供主食烧饼面包(红豆奶酪味)的进货凭证、供货者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格证明文件,已销售完毕,销售价12.5元/包。以上共计货值金额75元,违法所得15元。另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4月22日从湖北聚兴科技有限公司购入浙勾纳米玻璃水200瓶,进货价4元/瓶,浙勾纳米玻璃水外包装印有“湖北聚兴科技有限公司、等内容,经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查询,该商品条码已于2023年12月14日被注销。至2024年8月15日被查,当事人已销售80瓶,销售价4.4元/瓶,未销售120瓶。以上共计货值金额880元,违法所得352元。还查明:当事人两年内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
本局认为:当事人经营主食烧饼面包(红豆奶酪味)的外包装标示错误的产品类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之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的行为。当事人经营的浙勾纳米玻璃水印有已被注销的商品条码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能够说明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主食烧饼面包(红豆奶酪味)的进货来源,能够提供供货者的经营资质、进货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且不知道所采购的主食烧饼面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属于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浙勾纳米玻璃水的违法事实,且两年内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主食烧饼面包(红豆奶酪味)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对当事人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行为,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5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