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国鸿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1MA2JK0U244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临杭大道98号升华物流行政楼C楼225、2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运政罚〔2026〕2154
2026年8月13日,针对货运企业违法超限运输情况,德清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对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应检查。经查,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共有20条违法超限运输处罚信息,涉及车辆车牌分别为浙E25887、浙E75996、浙E77781、浙E65577、浙E93353、浙E66300、浙E60191、浙E73706,共8辆货车。上述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均已处罚完毕。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初次领证时间为2021年8月6日,经营范围是普通货运。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共有13辆货运车辆。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为8辆,占该公司货车总数的61.54%。
责令停业整顿7天责令停业整顿7天,责令停产停业7天。
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6-08-13
2
湖运政罚〔2026〕2147
2026年7月28日,德清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姚晓翔、徐旺林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发现:2025年6月6日至2026年6月5日浙E93353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超限运输共计5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号分别为:湖路政罚〔2026〕21132、湖路政罚〔2026〕21131、湖路政罚〔2026〕0190、湖路政罚〔2026〕0189、丽路政罚〔2026〕01129。浙E93353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所属公司为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证时间为2024年6月6日。
吊销车辆营运证。
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28
3
湖运政罚〔2026〕2146
2026年7月28日,德清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姚晓翔、徐旺林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发现: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浙E25887重型半挂牵引车违法超限运输共计5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号分别为:嘉路政罚〔2026〕26265、杭路政罚〔2026〕0425、绍路政罚〔2026〕0683、杭路政罚〔2026〕60606、湖路政罚〔2026〕21525。浙E25887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所属公司为湖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初次领证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
吊销车辆营运证。
0.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6-07-28
4
嘉路政罚﹝2026﹞26265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4日12时13分,平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平兴线平湖方向K18+300检查时发现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嘉兴银行平湖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25.00元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2
5
台路政罚﹝2026﹞0915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8月01日07时51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三龙线)三门方向K19+080检查时发现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零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080.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6
绍路政罚﹝2026﹞0683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3日12时32分,新昌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4(老104国道央于)K5+240双向检查时发现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行新昌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零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00元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7
湖路政罚﹝2026﹞21136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6日09时38分,德清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01(德洲线)德清方向K18+700检查时发现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湖州银行德清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45.00元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8
杭路政罚﹝2026﹞6032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4月27日19时28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天目山镇G329於潜方向K432+340检查时发现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256.00元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9
台路政罚﹝2026﹞0914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01日07时21分,三门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315(三龙线)三门方向K19+080检查时发现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工商银行三门县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叁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1935.00元
三门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10
杭路政罚﹝2026﹞60329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14日23时32分,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天目山镇G329於潜方向K432+340检查时发现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州昊凯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捌佰贰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825.00元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