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精河县盛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陆尧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722766817604P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博州精河县城东火车站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12-31
2018-09-29
(2018)最高法民申3799号
民事案由
新疆弘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精河县人民政府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12-12
2017-11-28
(2017)新民终38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弘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精河县人民政府、精河县精汇有限责任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7-09-22
2017-06-07
(2017)新27民初4号
民事案由
精河县人民政府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7-07-14
2017-06-21
(2017)新27民初40号
民事案由
精河县天山硫化碱有限公司与精河县人民政府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博精市监处罚〔2024〕130号
经 查 :精河县盛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1日在本局核准登记,依法成立。该有限公司未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公示2022、2023年度年报。于2024年10月11日,我局向国家税务精河县税务局发出《协助调查函》(博精市监协查〔2024〕1号)查询核实税务备案信息,税务局回函该有限公司为非正常户注销。于2024年10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对当事人精河县盛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有限公司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核查记录为准),证明该有限公司实际注册地址已查无下落。
本局决定对其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元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3-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