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鲁木齐市辣多宝食品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学泽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9L19703972W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迎春一街4号8-6号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十二师市监处罚〔2026〕117号
经查,被抽检产品牛板筋(调味面制品)包装上印有“不含甜蜜素”字样,经检验,该产品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实测值为0.948g/kg,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方便米面制品(仅限调味面制品)中允许添加甜蜜素的限量为≤1.6g/kg,该产品中添加的甜蜜素在国家标准的限量内,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当事人称以前生产时未添加过甜蜜素,因此当时产品包装标签上印有“不含甜蜜素”字样,之后查询了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才知道甜蜜素可以依规使用,因此生产该批次产品时在规定限量内添加了甜蜜素,但是忘记更改产品包装,使用了剩余的旧包材进行生产,旧包材已全部使用完毕,因该产品销量较差,已经停止进行生产。 该批次产品总共生产了一批次,生产批号为2026-01-12,共计120袋,单价为2元/袋,货值金额240元,全部销售完毕,已无库存,违法所得共计240元。当事人于2026年3月17日发布了召回公告,因该产品销售时间较长,故未能召回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2.处罚款1000元。 共计罚没款1240元。
1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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