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昌源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汉洲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5MA7K8QM37E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新北路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夏市监处罚〔2026〕142号
经查,涉案门式起重机(设备编号:4210420102021010016)原登记使用单位武汉昌运兴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搬迁至金口码头后,将该设备交由当事人实际管控、使用。当事人承接设备后,未依法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手续,长期违规使用该设备直至本案案发,后于2026年6月16日补办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另查,当事人未对涉案门式起重机存在的多项事故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及系统性整改治理。直至2026年5月28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复查核实,当事人仅对设备限位器、缓冲器、制动器部分项目进行局部修复,但对钢丝绳折弯、抗风防滑装置缺失、支腿变形等关键隐患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设备整体仍处于隐患未消除状态,且复查当日仍在继续投入作业。经当事人确认,主要是其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能力不足;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松懈,设备巡检和维护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培训缺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等因素,导致设备在投入使用期间陆续出现的事故隐患未被及时发现和消除,并承诺立即整改彻底消除隐患。2026年6月18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设备整改报告及图片,显示当事人已对涉案设备完成清洁、润滑、整机检查、零部件更换、设备调试等全面整改工作。2026年6月22日,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核,涉案设备严重安全隐患已消除。...[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