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国华赛北牧羊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开云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MA06AGBJ6A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与珠江道交口东南侧园丁公寓1号楼6号底商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西市监处罚〔2026〕256号
当事人于2024年9月6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24年9月14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1200030075573)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加工糕点制售,含冷荤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2026年5月2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在该店操作间发现操作台上摆放有“酸菜”一盆,已经使用,盆里剩余少量酸菜,该“酸菜”的标示生产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18时,保质期为2天,已超过保质期。经调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酸菜”用于制作“干锅酸菜肥肠”。2026年5月27日18时至5月28日执法人员到该店检查期间,当事人使用“酸菜”为原料制作的“干锅酸菜肥肠”共销售9份,售价68元/份,会员优惠价格为66元/份,其中普客价销售1份,会员价共销售8份。当事人使用的“酸菜”于2026年5月25日从天津市湘遇食品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进货价为17.5元/包,共购进1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610元,违法所得610元。
1.没收违法所得610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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