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公公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济申 | 注册资本:1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5MA2AJX492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38弄152号(宁波市路林综合市场干水产交易区11-13-05号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北市监处罚〔2026〕357号
经查明:***在2026年4月9日从当事人处采购白公鱼干,数量5包,6元/包,金额30元。在2026年4月13日经营时,被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抽检公司抽检,检验结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实测值2.6g/100g,标准指标≤0.6g/100g,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抽检批次的白公鱼干是当事人2025年12月从温州浙福边贸水产城进的货,数量5箱,29斤/箱,采购价格9.5元/斤,共1377.5元。当事人陈述上述产品进货时为散装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进货后除***要求用自封袋装成150g/包,装了5包,其余都是散装称重销售,销售过程有批发有零售,价格有高有低。至我局2026年8月6日检查时,已全部售完,无库存。 另查明:当事人认为销售给***的白公鱼干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是在运输过程中,产品遗留在车上,导致配送时间过长,是保存不当引起的,其余售出部分无人反映存在问题。综上,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认定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批次白公鱼干的货值金额为30元,违法所得15.75元。
当事人进货时未记录采购情况、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属于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而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警告。当事人经营的白公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可以依法减轻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出减轻处罚如下:1、罚款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75元。以上合计罚没款3015.75元。
3000.00元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