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隆昇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铭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1MAABTUK7X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祝英北路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2
(2022)渝0151民初2397号
劳动争议
杨**
重庆隆昇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铜梁市监处罚〔2026〕80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6月29日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在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祝英北路8号从事PVC建筑排水管件生产。2024年11月10日当事人共计生产了200米的“Ф50”PVC-U建筑排水管材,销售价格是1.2元/米。2025年5月17日当事人共计生产了200米的“中50”PVC-U建筑排水管材,销售价格是1元/米。
? ? 据当事人自称,上述产品均销往西藏且“Ф50”PVC-U建筑排水管材的生产成本为1.09元/米,“中50”PVC-U建筑排水管材的生产成本为0.9元/米。截至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将上述所有产品对外出售且未制作销售记录。
?? 当事人上述“Ф50”PVC-U建筑排水管材共生产200米,被抽样基数为80米,“中50”PVC-U建筑排水管材共生产200米,被抽样基数为70米。因无法确认其他产品是否存在不合格的情况,故本案货值金额计算为1.2元/米×80米+1元/米×70米=166元。因当事人未能提供有关佐证资料。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六条第二款“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足够证据证实的款项,或者合法必要支出与其他支出混同且难以区分的款项,不予扣除”的规定,当事人未违法所得为1.2元/米×80米+1元/米×70米=166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拾元整(¥8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陆拾陆元整(¥166.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无 。
80.00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