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连生成品油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广礼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422MA18X5F723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绥滨县连生乡连生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税稽二罚﹝2026﹞3号
绥滨县连生成品油有限公司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手段,少缴纳税款,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款1,195,706.76元
1195706.76元
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9-11
2
绥滨市监处罚〔2026〕36号
当事人分别于2026年1月5日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石油分公司、2026年3月1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鹤岗销售分公司购进95号车用乙醇汽油各5吨,共计10吨,购进金额76415.93元。至2026年5月27日抽样后,液位仪显示95号乙醇汽油储油罐内剩余2504升,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SY2026WT0607),检验结果判定:被抽检95号车用乙醇汽油乙醇含量小于0.2,单项项目不合格。油品出厂无先天质量缺陷,长期静态储存罐底形成不合格水醇沉积层,储罐中上层油品存在指标达标的客观可能性;样品得出的检验报告仅对罐底沉积 2504 升油品有效,无法推定全罐、全周期已售油品均不合格,现有证据无法排除部分已售油品取自储罐达标中上层的合理怀疑。依据行政处罚“存疑有利于行政相对人” 证据适用规则,现有证据无法直接将全部 6513.04 升已售油品认定不合格,因此已售 6513.04 升不计入违法货值、不核算对应违法所得。罐内剩余2504升95号乙醇汽油货值金额按照当事人提供的2026年5月27日销售台账显示的9.21元/升计算,货值金额共计23061.84元。
1.没收涉案不合格95号车用乙醇汽油2504升;
2.罚款四万一千五百一十一元(41511.00元)。
41511.00元
绥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