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新汉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文顿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2343352200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沙田镇府前街左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广市监处罚〔2026〕274号
2026年3月26日,分局执法人员接到区局企业信用监督股移送线索,上饶市广丰区新汉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已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未改正。经初步核实,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调查认定的事实:分局执法人员在接到移送线索后,于2026年3月31日前往该企业注册地址进行现场查看,在注册地址未见该企业生产经营痕迹。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所在地村居进行核实,经该村村干部证实,在上饶市广丰区沙田镇沙田村区域内未见该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痕迹。执法人员将该情况如实记录在现场笔录中,并由村居在现场笔录上盖章证明。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案件来源登记表1份,证明案件来源的情况;
2.当事人企业信息表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3.现场照片1份,证明当事人停产现场情况;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年度报告打印件3份,证明当事人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未改正详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2-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1-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上饶市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