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十里香蛋糕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83MA4AY3DN84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洪湖市大同湖管理区健康路3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湖市监处罚〔2026〕147号
2026年5月17日,当事人通过供货商快递物流送货上门的方式,从武汉市武昌区凯丰焙果乐食品商行购进3类“果仕达”预包装糕点:1.海苔松味“果仕达”超软奶角蛋糕8盒,进货价款60元,7.5元/盒;2.“果仕达”旋风卷蛋糕卷8盒,进货价款60元,7.5元/盒;3.原味“果仕达”超软奶角蛋糕8盒,进货价款60元,7.5元/盒;三类糕点合计购进24盒,总进货价款180元,对外销售单价均为9元每盒。该批食品到货时外包装仅印制食品名称、商品条码、营养成分表,未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法定强制标示项目,且商品条码扫码无匹配商品信息。当事人收货后未自行补打、张贴任何标签标识,直接摆放至店内展示柜对外销售。
截止2026年5月21日现场检查当日,当事人已售出:海苔松味“果仕达”超软奶角蛋糕售出5盒、自己食用1盒,剩余2盒被现场扣押;“果仕达”旋风卷蛋糕卷售出1盒、自己食用1盒,剩余6盒被现场扣押;原味“果仕达”超软奶角蛋糕售出1盒、自己食用1盒,剩余6盒被现场扣押。当事人对外销售共计7盒,货值金额63元。本局现场扣押尚未售出的涉案食品共计14盒。
案件调查期间,当事人向本局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进货票据。已售出糕点均已被消费者食用完毕,涉案食品已无法实施召回。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截至调查终结,未收到相关消费者投诉举报。...[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标签标识缺少法定强制项目的预包装食品:海苔松味“果仕达”超软奶角蛋糕2盒、“果仕达”旋风卷蛋糕卷6盒、原味“果仕达”超软奶角蛋糕6盒;
2、没收违法所得63元;
3、处罚款 5000元;
以上两项共计5063元。
5000.00元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