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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兄弟连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阮长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26MACF2NJL9H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物流园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市监处罚〔2026〕91号
经查明,当事人采购的劲霸牌青芥辣调味酱久、香居牌鸡汁调味料通过微信支付交易,交易信息删除。两种食品原料进货时间、数量、价格信息无法查证。劲霸牌青芥辣调味酱生产日期是20250304,保质期12个月,该食品原料于2026年3月3日已超过保质期;久香居牌鸡汁调味料生产日期:2025/01/01,保质期:15个月,该食品原料于2026年4月1日已超过保质期;两种原料已开封与其他合格调味品放于操作台处于待用状态,当事人使用原料作为加工食品添加物无使用记录,不知道过期后的使用情况,故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劲霸牌青芥辣调味酱一支(已开封),久香居牌鸡汁调味料5瓶(其中一瓶已开封); 2、罚款5000元。 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进货票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
5000.00元
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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