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武宣镇江龙黄凉茶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干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323MA7AWUK02C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来宾市武宣县武宣镇鞍山路35号人民银行2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6〕110号
经查明,当事人非医疗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小餐饮登记证》从事餐饮行业销售普通食品凉茶,自2026年2月起花费260元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带有“感冒茶、咽喉炎茶、化痰止咳茶、小孩感冒茶、口腔溃疡茶、气管炎茶、牙齿痛茶、扁桃体炎茶、清热祛湿茶、清肝茶、解酒茶、鼻血茶、妇科消炎茶、胃痛茶、高血脂茶、高血压茶、带状疱疹茶、抑郁症茶”等字样的海报共2张,分别张贴在经营场所入口的餐车和柜台处。在当事人经营场所餐车上保温壶张贴的“感冒茶、牙齿痛茶、化痰止咳茶、扁桃体炎茶、口腔溃疡茶、祛湿茶、下火王茶、喉咙痛茶”标签系当事人于2026年1月花费20元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并张贴在经营场所餐车上的保温壶上。
经核算,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共花费280元。另因当事人店内未使用收银系统,也未制作销售台账,查阅其二维码收款记录亦无标注凉茶销售收款记录,故其销售额无法核清。
1.处广告费用1.5倍的处罚420元。
420.00元
武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