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厦物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宝宇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20774697053XG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富强街道十三委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1-28
(2019)黑0207民初78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于**
碾子山区金厦物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9
2023-12-05
(2023)黑0207民初580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李**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某某物业有限公司、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生命权、身体权等一审民事判决书
51602.08元
民事案件
2
2023-04-05
2022-12-31
(2022)黑0207民初824号
排除妨害纠纷
武**、董**等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5-08
2019-12-30
(2019)黑0207民初78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于**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厦物业有限公司、周老爹熟食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8-25
2019-06-26
(2019)黑0207执143号
民间借贷纠纷
齐齐哈尔华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厦物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结案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9-01-09
2018-10-10
(2018)黑0207民初608号
无因管理纠纷
贾**与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金厦物业有限公司无因管理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齐碾市监处罚〔2026〕37号
经查,物业费收费标准住宅0.45元/平方米。投诉人住宅面积80.11平方米,80.11平方米×0.45元=36.0495元×12月=432.594元,实际收款票据收取433元物业费,当事人在未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收取433元的物业费,多收取业主0.41元,共计四年1.64元。
一、没收违法所得1.64元; 二、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