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威宁县花庆百货综合销售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浩然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6MA6HYY052D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威宁县二塘镇茶山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威烟处﹝2026﹞第87号
2025年10月23日15时06分,威宁县烟草专卖局中水专卖稽查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车牌照为贵B9S212的皇冠越野车装载有卷烟,准备由小海上高速,往六盘水方向行驶,接到举报后,我局中水专卖稽查中队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联合高速交警在都香高速小海收费站进站口设卡检查,于2025年10月23日16时42分,在贵州省威宁县都香高速小海收费站进站口将贵B9S212的白色丰田皇冠越野车拦停,我局中水专卖稽查中队行政执法人员杨荣(执法证号:24050652054)、马本向(执法证号:24050652055)依法出示执法检查证,表明身份,说明来意,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辆有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违法行为,在该车辆的后备箱内查获大量用纸箱,银色和黑色塑料袋包装好的卷烟,经现场清点涉案卷烟共计12个品牌,446条。在案发现场,现场负责人石向群无法提供运输该批卷烟的准运证及相关合法有效证明,在检查过程中未对被检查人及其该车辆其它物品造成损害,涉案卷烟完好无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了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批卷烟进行现场勘验、案发现场拍照作证,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同意,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该批烟卷烟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且涉案金额达79870.00元。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案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0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2025年11月5日移送威宁县公安局调查处理,威宁县公安局2025年11月6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后经审查调查威宁县公安局认为情节轻微,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决定撤销此案,于2026年8月1日出具了石向群涉嫌非法经营案涉案物品及案件退回通知书,退回我局依法进行处理。经查:该批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系当事人石向群分别在贵州省六盘水市、贵州省威宁县小海镇收购,准备途经威宁都香高速境内经六盘水大湾镇,到二塘镇与唐浩然合伙经营的的店铺:威宁县花庆百货综合销售中心(许可证号:520526106281)进行销售。从六盘水收购的卷烟分别为:玉溪(软)140条、红塔山(硬经典100)129条、玉溪(细支缤果爆)3条,共计3品规、272条卷烟;从小海镇收购卷烟分别为:白沙(天天向上)5条、双喜(硬经典)72条、钻石(硬荷花)15条、云烟(小熊猫家园)5条、芙蓉王(绽放)1条、芙蓉王(沁爽细支)1条、双喜(硬经典1906)20条、红塔山(细支传奇)30条、云烟(软珍品)25条,共计9个品规、174条卷烟。因无法查到出卖方具体地址及店铺,涉案卷烟无法佐证其购买价格,属查不清价格的,按照卷烟零售价格计算案值,其中:从六盘水收购的卷烟(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案值:47170.00元,威宁县小海镇收购(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案值:32700.00元。卷烟经贵州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检测,系“真品卷烟”。
综上所述,当事人石向群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 十 一 条的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又无法提供在当地购买烟草专卖品的有效证明的,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反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当事人唐浩然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
3171.90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