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玺善乐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传喜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3MA4KQ3RJXX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后襄河北路59号1幢1单元14层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292号
经核查,当事人为了推广销售发酵茶、发酵纤维颗粒、发酵谷物粉、左旋肉碱绿茶复合粉、益盛汉参红参液(汉参元液)等产品,通过微信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信聊天等方式,开展宣传“人体净化”,其中包括:1.虚构身份荣誉、公司规模。当事人使用微信视频号通过“轻养生汉参堂”发布介绍“现任益盛汉参湖北省健康咨询公司总经理!全国奢莲SPa直店1000家(主经营人参皂甘类护肤+养生类服务项目)!有连锁门店3000多家!”系自己编写,无真实依据。2.宣传“人体净化”项目,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武汉玺善乐”于2024年3月6日发布了“《人体净化与健康相约》,其中写道“金世眩,人体净化创始人。”、“在韩国最先利用复合活性酵素开发人体净化项目,致力于肥胖、高血压、糖尿病、癌症等代谢疾病的防治工作”,2025年11月14日,当事人使用“人参传喜(ID为sph7SqlSRnpywKv。)”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配有文字“人体净化第七天”,并拍摄了当事人销售的几款产品,包括“发酵茶、发酵纤维颗粒、发酵谷物粉、左旋肉碱绿茶复合粉”。3.向举报人发送减肥、抗癌、治疗甲状腺等功效宣传,当事人于2025年3月23日向举报人胡*霞微信账号发送含“开启21天健康排毒之旅”图片内容,2025年4月8日,当事人给举报人胡*霞发送“今年64岁,这位姐姐也是癌症患者,双乳已切除,2021年开始做人体净化项目,原甲状腺4级,2022年医院检查变成2级,她长期喝汉参元液,检查癌细胞直到今天4年时间一直未犯”的内容,2025年4月19日,当事人给胡*霞女士发送“顾客人体净化项目,40天瘦了42斤”、“20天她人体净化项目瘦了27斤”内容。4.宣传轻身延年、排毒、逆龄等功效。当事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号为wxid_zcw0o6o8syvl22)于2026年7月26日发布“三伏天轻身延年 人体净化20天 排毒一身轻”内容,于2026年8月7日发布“2026轻身延年 人体净化项目……20天-恢复青春 逆龄重生”,于2026年8月9日发布“人体净化第四天内脂减了3斤”等内容。5.当事人销售的发酵茶、发酵纤维颗粒、发酵谷物粉、左旋肉碱绿茶复合粉、益盛汉参红参液(汉参元液)等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无法证明其拥有瘦身减肥、轻身延年、逆龄、排毒、抗癌、降血脂、治疗高血压、治疗糖尿病等功效...[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1-27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