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金实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欢欢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1005MADY7P0M8X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宁北街宏大奥林匹克花园6号楼103门市(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牡市监处罚〔2026〕285号
经查,当事人存在三个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一: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发布含有“肛门坠痛 便秘便血”等内容的医疗器械(“修正卡波姆痔疮凝胶”)广告及保健食品(“恩威万牌褪黑素胶囊”)广告,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二: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5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发布含有“无依赖性”“市场其他同类产品”等内容的保健食品(“恩威万牌褪黑素胶囊”)广告。该广告采用左右对比图形式,左侧宣传当事人产品具有“无依赖性”“添加维生素B6”“睡眠好,状态好”“高品质睡眠”等内容,右侧以“市场其他同类产品”为标签,宣传“长期服用产生依赖性,不吃没有用”“不添加维生素B6,容易头疼”“有副作用,如代谢紊乱等”“做噩梦,睡眠疲劳”等内容。上述广告内容含有“无依赖性”等表示安全性的断言、保证,以及与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的内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构成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安全性断言及与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的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三:当事人于2025年1月5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期间,在“美团”外卖平台上发布含有“口腔溃疡”等内容的普通食品(“诺特兰德血橙B族维生素”)广告。经查,“口腔溃疡”系我国《疾病分类与代码》(GB/T 14396-2016)国家标准中的规范疾病名称,归类于K12.109(口腔粘膜溃疡),属于K00-K14口腔、唾液腺和颌疾病章节中的明确疾病诊断术语,属于典型的医疗用语。当事人的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构成在普通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为上述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为济南夜蒲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无广告费用。
1.对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建议给予以下处罚:罚款1000元。
2.对当事人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使用安全性断言及与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建议给予以下处罚:罚款1000元。
3.对当事人在普通食品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建议给予以下处罚:罚款3000元。
以上罚款合计:5000元,上缴国库。
4000.00元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