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京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晓燕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MA2J11D17N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科技路210号赛维普沃公司院内A-1号3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6〕444号
经查明,2021年1月16日,黑龙江京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APP的铁岭风景文具有限公司购买“风景中性笔速干按动子弹头0.5黑 速干3930款 0.5mm”产品,共购进10盒(12支/盒),购进价格12*0.65=7.8元/盒。
2021年1月28日至2026年5月26日,黑龙江京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注册认证的抖音店铺“京冉文具”以“风景正品按动中性笔速干子弹头0.5mm水笔黑用笔”产品名销售涉案产品。
涉案产品外包装标注执行标准“GB21027-2007”,该标准已废止。2020年7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21027-2020),并于2022年2月1日实施,代替了涉案产品外包装标注的执行标准“GB21027-2007”。
涉案产品外包装未标注适用年龄范围,不符合《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GB21027-2020)标准中6 标识 6.2 “凡本标准涵盖的产品(见附录G)应在产品或其最小包装或其销售包装上表明‘本产品适合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学生使用’或‘适用年龄:6岁至14岁’。”之规定。
通过当事人抖音店铺后台调取销售记录,可见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6月3日,涉案产品共销售2盒,9.9元/盒;其中举报人所购订单显示退款退货,当事人表示收到退货产品后,给朋友了,无其他库存,现场未见涉案产品。
综上,当事人销售涉案中性笔存在以下问题:1.标注的执行标准GB 21027-2007已废止;2.未按GB21027-2020要求标注使用年龄范围。涉案货值金额9.9*2=19.8元,违法所得9.9-7.8=2.1元。
1.处以货值金额等值罚款19.8元;2.没收违法所得2.1元。罚没金额合计21.9元。
19.80元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