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标普尔会计事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邹会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MA6H06A97N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1栋1单元10层18号[花果园办事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6〕20025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18年,自成立以来,主营工商登记代办、代理记账等业务。当事人在代办贵州华民酒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贵州诚鸣酒业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设立登记业务过程中,在明知申请人未实际租赁经营场所的情况下,仍接受委托代办,并从当事人预留的“地址库”找出申请人登记住所房屋权属证明并伪造与之相应的租房合同提交登记申请,并于2026年2月26日完成设立登记,代办设立登记收费共1500元。贵州华民酒业有限公司设立后,被实际控制人用于从事“战备”酒等涉“特供酒”的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当事人在设置收费标准时,将提供虚假地址材料帮助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业务收费定为1000元,其他一般登记及备案事项收费标准定为500元。同时当事人将通过各种途径获取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房屋权属证明资料留存建立内部“地址库”,并在内部明确将“地址库”中的地址材料用于帮助无法提供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申请登记,当事人“地址库”由法定代表人实际掌控,工作人员知晓“地址库”的使用规则。 当事人从事工商代办业务多年,熟悉国家关于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规定、流程,在明知申请人材料虚假,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并主动提供委托人未实际租赁使用房屋的权属证明及伪造租房合同等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 上述事实,主要有当事人代理设立登记底档资料、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询问笔录、当事人代理登记的市场主体有关人员及住所房东等人的询问笔录、当事人的收费凭证及发票、代办业务聊天记录、不动产权证书照片、等证据证明。 2026年6月11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南市监罚告
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 2.对贵州诚鸣酒业有限公司虚假登记的代理行为罚款5000元; 3.对贵州华民酒业有限公司虚假登记的代理行为罚款100000元。 以上罚没合计106500元。
105000.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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