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麦积区三岔鑫源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广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03MA72JABB2D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三岔镇310国道南边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麦积)市监罚〔2025〕111号
2025年2月11日,根据甘肃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编号为1620503002025021141062394的工单,反映当事人销售的食品“牛肉王中王火腿肠”已超过保质期,其行为表现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附件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5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不予处罚。2025年3月10日,本局再次接到甘肃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编号为1620503002025031070491140的工单,反映当事人销售的“邓家大辣条”“三公仔小肉肠”“爆利虾”酱卤味辣条各1袋,已超过保质期。2025年3月1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邓家大辣条”“三公仔小肉肠”“爆利虾”酱卤味辣条系当事人于2024年6月25日从西安国恒批发市场购买,“三公仔小肉肠”购进了20袋,购进价为0.75元/袋,销售价为1.00元/袋;“邓家大辣条”购进了10袋,购进价为1.50元/袋,销售价为2.00元/袋;“爆利虾”酱卤味辣条购进了10袋,购进价为1.50元/袋,销售价为2.00元/袋;当事人提供了上述涉案食品的合法购进票据。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上述食品的具体销售情况不能确定,故本案以销售给投诉人的3袋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为涉案物品,本案货值金额为5.00元,取得违法所得为5.00元。
对麦积区三岔鑫源超市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5元,大写伍仟零伍元整。
5000.00元
麦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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