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蒙正一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文宝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21761094785F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富康路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8-28
2017-08-28
(2016)京73行初4539号
行政案由
鄂尔多斯市蒙正一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达拉特旗市监处罚〔2026〕16号
2025年1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富康路鄂尔多斯市蒙正一品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就投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室内挂有营业执第 1页共 5 页
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未发现有2025年12月1日生产的敬酒,未发现该敬酒的检验报告。2025年11月20日我局对厂长王永山进行了询问并调查取证。王永山陈述,投诉举报的42度敬酒是因工人操作失误,错把11月写为12月。该批酒共生产了90件,其中有20件错把11月标为12月。共销售了20件,每件销售价90元,现召回15件,已销售5件无法召回。销售额450元。 因顾客要的急所以就出售了,并提供该批敬酒的出库单。并且说该批2025年11月1日生产敬酒已送第三方检测了,2026年1月5日检验报告已出,检验结论: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产品明示标准GB/T10781.2.2022《白酒质量要求 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之规定,构成了虚标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
5000.00元
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