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菜香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陶雨柔注册资本:5.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000MADL9MNB5H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街道云亭路16号2-6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两江市监三片区处罚﹝2026﹞530号
经查,当事人为重庆菜香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3日办理营业执照,2024年8月20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型,含网络经营),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肉类冷食)。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厨房操作台上发现3瓶“海鲜酱(酿造酱)”,生产日期:2024年8月15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50+15g,3瓶均已超过保质期,其中2瓶已开封,一瓶近乎用完,另一瓶刚刚开始使用,当事人无法提供海鲜酱(酿造酱)的进货查验资料。当事人称该海鲜酱主要作为调味剂用来制作海鲜,每道海鲜中的加入量不确定,快用完的那瓶主要是2025年做新菜品用,2026年2月过期后用来做过几道海鲜。现场发现点菜单3张,点菜单上有海鲜花甲,38元/份,共3份。综上,本局认定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涉案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8元/份X3份=114元,违法所得为114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肆元整(¥114.00);3、没收违法财物包括3瓶“海鲜酱(酿造酱)”。
4000.00元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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