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绿龙(黑龙江)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建徽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400MA1902G04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11委2组公园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鹤向阳市监处罚〔2026〕16号
案件来源、调查经过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载明,华信绿龙(黑龙江)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成立后存在2022、2023、2024年度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情形,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执法人员拨打企业预留电话18657189733为空号或打不通或无人接,华信绿龙(黑龙江)科技有限公司己停止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邓建徽己联系不上,现场检查该企业注册场所未发现华信绿龙(黑龙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活动。2026年5月8日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在登记经营场所没有经营痕迹,经登记地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通过备案的电话号码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向阳分局反馈当事人纳税状态非正常,该公司国家企业信息公示为异常,存在2022、2023、2024年度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情形。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
2026-06-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9-2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分局
2
2025-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分局
4
2023-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