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何云飞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云飞 | 注册资本:1.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2801MAEL5JG106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舞阳坝街道新湖巴山春晓三期1幢1单元118号门面(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306号
现查明,涉案啤酒具体情况为:1.雪花牌全麦精酿劲醇啤酒,生产日期:2025年6月12日,保质期270天,规格:1L/瓶,共3瓶,已超过保质期44天;2.雪花牌全麦精酿劲醇啤酒,生产日期:2025年6月25日,保质期270天,规格:1L/瓶,共24瓶,已超过保质期31天;3.黄山牌毛峰茶风味啤酒,生产日期:2025年8月18日,保质期180天,规格:1L/瓶,共6瓶,已超过保质期66天。
另查明,涉案啤酒系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7日从恩施市华庆商贸中心(杨晓华15327059499)处购进,共购进5箱,每箱6瓶,购进价格:13元/瓶,销售价格:25元/瓶,供货商额外赠送一箱(6瓶)黄山牌毛峰茶风味啤酒。剩余货值金额为825元。当事人采购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供货商资质证明及进货单据。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超过保质期后销售情况不明,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啤酒共计33瓶;
2.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