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青阳县蓉城镇牧原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国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723MA8QP4MK6Y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青阳县蓉城镇景秀世家31幢112-2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6〕187号
当事人于2023年8月开业,主要从事热食类食品制售活动。现场检查发现的“河北宝初血肠”、“中良九骏羊肉肠”、“清真速冻精制羊杂”均从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宏信食品商行购进,购进价分别为20元/袋、70元/袋、12元/袋,购进时索取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索取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进货单据已丢失,采购数量不详;“海天蒸鱼豉油”、“松茸白灼汁”、“蒜香椒盐粉”、“润万香®蒜香椒盐粉”、“干锅酱调味料”、“味翁麻辣豆豉”、“红员外羊肉挂糊料”、“诺食水芹草鱼丸”、“凤涵轩农家土蛋饺”、“一品鲜黄豆酱”均从网络平台购买,购进价分别为13.3元/瓶、10元/瓶、15元/瓶、15元/瓶、15元/瓶、30元/袋、25元/袋、10元/袋、15元/袋、10元/瓶,具体采购时间、数量不详,购进时未索取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上述食品均为制作菜品的食品原料,不单独售卖。在上述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后仍放置于餐饮操作区,与保质期内的其他食品混放待使用。根据当事人提供的2026年5月1日、5月4日、5月6日的点菜单显示,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后已拆封的“海天蒸鱼豉油”、“松茸白灼汁”、“干锅酱调味料”制售了1份干锅肥肠(88元/份)、2份凉拌黄瓜(12元/份)、1份凉拌豆腐丝(15元/份),货值金额为127元,获违法所得127元。因上述包装未拆封的10瓶海天蒸鱼豉油、1瓶干锅酱调味料、3瓶蒜香椒盐粉、1袋味翁麻辣豆豉、1袋红员外羊肉挂糊料、1盒诺食水芹草鱼丸、1袋河北宝初血肠、4袋清真速冻精制羊杂、4袋中良九骏羊肉肠、1袋凤涵轩农家土蛋饺无使用可能,已拆封的1瓶润万香®“蒜香椒盐粉”、1瓶“一品鲜黄豆酱”在超过保质期后无证据证明当事人进行了加工使用。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有上述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确定当事人为初次违法。
1;警告;2;罚款壹仟伍佰元;3;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柒元;4;没收1瓶“海天蒸鱼豉油”;1瓶“松茸白灼汁”;1瓶“干锅酱调味料”。
1500.00元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