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成都马永恒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永恒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00MA6AHUH93A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祥鹤二街82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天市监处罚〔2026〕170号
经查,成都马永恒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成立于2021年7月1日,主要从事再生资源回收。2025年12月,当事人从一废品回收站老板处花费300元购进该老板使用过的1台电子台秤(型号/规格:TCS-500,制造单位:哈尔滨天顺衡器厂),而后一直用该台秤从事再生资源回收,未留存电子台秤产品合格证、卖秤老板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2026年6月10日,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就上述电子台秤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强 第26029857929号),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定结论无异议。因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记账,故无法计算当事人在使用该台秤期间的违法所得。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成都12345热线公开电话平台移送的转办单(工单编号:260507T09466),作为执法人员进行检查的依据;2.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投资人身份信息;3.现场笔录、证据提取单(现场检查照片6张)、询问笔录、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出具的《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强 第26029857929号)各1份,证明当事人使用不合格电子台秤的事实;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证明当事人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电子台秤1台;2.罚款12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元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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