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春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丽梅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02MAAJUD79XD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何官屯镇官屯村上街组48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6〕498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3月25日承接威宁县迤那镇贵秀农资经营部、永兵农资经营部、选英百货店三家分销商采购订单,于同日以700元/吨的价格向福泉市福磷磷肥发展有限公司采购39吨“黔福”牌肥料级磷酸氢钙,并以750元/吨的价格直接发货至各分销商经营场所,各分销商将该肥料级磷酸氢钙销售给当地农户。
2026年5月23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当事人分销给威宁三家分销商的“黔福”牌肥料级磷酸氢钙不合格,造成农户农作物基本绝收。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6日,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销售的三个批次“黔福”牌肥料级磷酸氢钙进行抽检。2026年6月24日,本局收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出具的四份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针对当事人销售的“黔福”牌肥料级磷酸氢钙(批号:2025.04.08、2025.11.08、2026.1.12,执行标准HG/T 3275-1999)判定不合格,报告编号:【黔】质检W20260601289、W20260601322、W20260601290、W20260601291。同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告知复检权利,同时送达《责令召回产品通知书》,开展现场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决定:
1.罚款壹万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14625.00)人民币;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玖佰伍拾元整(¥1950.00)人民币。
以上1、2项合并执行壹万陆仟伍佰柒拾伍元整(¥16575.00)人民币。
14625.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