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温宿县顺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进军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922MA7GACEA2F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交通路232号阿克苏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市监处罚〔2024〕9号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阿克苏地区气瓶检验机构存在的问题核查情况的通报》(新市监办特〔2024〕6号)文件要求,2024年6月21日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吕军元、库尔班·伊马木尼亚孜到位于温宿县交通路232号阿克苏旅客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院内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核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查看检验报告和回放视频监控等方式,检查当事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9日出具的423份《车用压缩天然气缠绕气瓶定期检验报告》(以下简称“检验报告”)和《车用缠绕气瓶定期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发现:其中86只气瓶定期检验时未做气密性试验。执法人员复印了以上86只气瓶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拷贝了相关时间段内气密性试验区域的视频监控录像。2024年6月21日和2024年6月23日分别对当事人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资格:……(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的……”之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0元(壹拾万元整);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何永刚处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 3、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检验员)何伟处罚款20000元(贰万元整)。
120000.00元
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