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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岔区金海宴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文琦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703MA1BJPNR8G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伊春市南岔区鼎盛尚品1-3层3号商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6〕3号
经查,南岔区金海宴酒店为郑文琦开办经营,2026年4月2日,当事人在明知租用场地者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仍将场地租用给其开展经营活动,期间共2日,共收取租金人民币200元。
当事人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的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无证无照查处办法》第十四条“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应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拟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2.处以罚款200元,共计人民币400元。
200.00元
-
2026-07-14
2
南市监处罚〔2023〕34号
构成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过错,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元
南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2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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