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荣森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哈那提别克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8MAD1NED67N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园林东路898号民族刺绣产业园内一期304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罚〔2026〕11号
(一)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检查人员通过对你公司货物销售款取得与销售收入申报情况检查发现,你公司2024年10月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357,046.41元,申报销售收入1,133,417.97元,少计天然气销售收入223,628.44元。
2024年11月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226,917.72元,申报销售收入2,014,559.92元,少计天然气销售收入212,357.8元。
2024年12月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447,416.86元,申报销售收入5,139,059.16元,少计收入308,357.7元。其中少计天然气销售收入207,730.27元、柴油销售收入100,627.43元。
2025年1月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477,278.63元,申报销售收入5,118,187.41元,少计收入359,091.22元。其中少计天然气销售收入183,077.06元、柴油销售收入176,014.1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第五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第九条“本公告自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
6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02-03
2
(木垒)应急罚(2025)5号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该公司罐区人体静电释放器故障;卸油口静电接地报警器故障;液位仪 1-6 号油罐探针通讯断故障,未正常运转。
对该加油站给予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