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巧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07624609784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9号1幢A座六层G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朔市监处罚〔2026〕36号
2026年4月1日,执法人员接到市局线索交办通知书(朔市监线索交办〔2026〕第26号),内容显示徐福记朔州代理涉嫌销售过期食品。 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询问得知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在朔州没有办公地点、经营地点以及货物储存地点,投诉人邵丽君2025年12月25日向徐福记朔州业务员陈文翠订购了五十件临期巧克力,手写要货清单包括:金币巧克力8箱,元宝巧克力1箱,巧克力蛋5箱,八角巧克力6箱,莓果巧克力6箱,蛋糕巧克力6箱,水果巧克力6箱,冰精灵巧克力6箱,原味巧克力6箱,共计50箱,当时说货品要是部分缺货就随机调配成其他产品,投诉人邵丽君也同意。陈文翠联系忻朔大分销部内城市经理李明伟并把手写要货清单给他发过去,随后联系了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长治业务主管宋永亮要了五十件临期巧克力,这批巧克力订购价每箱252元,共12600元。投诉人邵丽君通过微信给陈文翠转账5200元,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给陈文翠转账转了7400元,共计12600元;随后陈文翠通过微信给徐福记业务经理李明伟转账5200元,并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给李明伟招商银行转账转了7400元,一共12600元;李明伟通过微信向宋永亮微信转账两次,分别是5400元和7200元,一共12600元;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宋永亮发货时未按要货明细配发,缺货的随机调配后将货物发出,货物明细清单也没有提供,这批货的供货方是山西博言商贸有限公司,但是货是宋永亮发出来的,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该批巧克力收货人填写陈文翠的名字和联系电话,货物运抵朔州后,是投诉人邵丽君自提的货,2026年1月8日投诉人邵丽君和陈文翠联系说货都过期了,此后李明伟和投诉人多次联系换货、退货或者给予补偿,均未达成一致。 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21日给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协查函(朔市监协查〔2026〕3 号),2026年5月14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的回复,内容显示:陈文翠、李明伟、宋永亮是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6日给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协查函(朔市监协查〔2026〕7 号),2026年6月9日长治市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的复函,内容显示:山西博言商贸有限公司的住所未发现经营,实际地址为居民住宅;现场电话联系法定代表人徐惠娟也未接通;2024年7月该公司因未及时年报已列入异常名录。 2026年6月17日,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和投诉人邵丽君提供了对涉案数量进行确认并签字的证明材料,内容显示现场有超过保质期原封箱巧克力18箱和23袋(共254.2斤)分装的非原封箱巧克力,拆箱的巧克力缺21.8斤,投诉人邵丽君称这21.8斤巧克力有的送给客户了,有的在多次搬货过程中因包装袋破损遗失掉了。执法人员对现场超过保质期原封箱巧克力18箱和23袋(共254.2斤)分装的非原封箱巧克力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这批巧克力每箱售价252元,原封箱每箱12斤,每斤的售价为21元/斤,经计算,当场扣押超过保质期的18箱原封箱巧克力和254.2斤巧克力的货值金额为9874.2元,经对投诉人询问,上述巧克力的情况与被投诉人描述一致,该批超过保质期的巧克力的货值金额为9874.2元,故违法所得为9874.2元。
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巧克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总局118号令)第十一条规定。上述行为决定罚款70000元。
70000.00元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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