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翟德诊所(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翟德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602MA71PA6H1Y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民勤路580号(西苑小区西门北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凉)市监罚〔2026〕101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构成了使用劣药的行为。经查明:当事人使用的外包装标明:“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藿香正气颗粒,10克×20袋,批准文号:国家准字Z51022419,产品批号:230401,生产日期:20230413,有效期24个月,有限期至:202503”等内容的藿香正气颗粒14包(10克×20袋/包)是2023年6月16日从兰州新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了80包,购进价格9.45元/包,在有效期内使用了66包,剩余14包未使用,货值金额共计132.3元。
对凉州区翟德诊所(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藿香正气颗粒14包(10克×20袋/包);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08
2
(凉州)市监罚〔2024〕314号
2024年7月18日,我局收到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移交案件线索的函》(甘药监药稽函〔2024〕42号)显示:标示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为假药,移交函附件陕西海通医药有限公司“四味脾胃舒颗粒”销售流向显示:陕西海通医药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向武威市凉州区润泽堂西医诊所销售上述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6盒。同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凉州区翟德诊所”(原武威市凉州区润泽堂西医诊所)进行检查,检查时该诊所购进的上述假药(标示生产企业: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30780)已全部售完,现场提供了购进上述药品时索取的供货方资质和随货同行单、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上述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单等资料。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月16日从陕西海通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标示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6盒,购进价格48.4元/盒,货值金额共计290.4元;上述6盒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批号:230780)当事人均以63.0元/盒的销售价销售完毕,违法所得共计87.6元。
对凉州区翟德诊所(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7.6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87.6元,大写捌拾柒元陆角整。
0.00元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