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绥江县康禄药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宇翀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6MA6PHTYB9T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桃源路6号1-2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绥处罚〔2026〕35号
一、绥江县康禄药店于2020年5月21日在绥江县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626MA6PHTYB9T),在2025年11月3日我局批准换发了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滇DA870g00986。该企业已办理完相关证照,主体合法手续齐全。二、2026年7月2日办案人员对该法定代表人(药师)进行一次询问并记录在案(详见询问笔录),根据询问情况核实该企业销售处方药使用的是“银川九为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笺销售处方药。三、据调查,在2026年2月5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部分药品无处方笺销售处方药的行为,执法人员已当场书面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2026年6月24日检查的时候仍然存在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的行为,所以该企业存在未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属逾期不改正的行为,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当事人的以上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1、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绥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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