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良良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5089230557P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登封市颍河路西段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7
(2025)豫0185民初3077号
委托合同纠纷
毛**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2
2024-12-31
(2024)豫0185民初9167号
委托合同纠纷
赵*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3
2024-12-30
(2024)豫0185民初9140号
委托合同纠纷
李**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4
2024-12-27
(2024)豫0185民初9128号
委托合同纠纷
郭**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5
2024-12-27
(2024)豫0185民初9127号
委托合同纠纷
段**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6
2024-12-17
(2024)豫0185民初8764号
委托合同纠纷
杨**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7
2024-12-11
(2024)豫0185民初8596号
董**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8
2024-12-11
(2024)豫0185民初86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王**
登封市人民法院
9
2024-12-06
(2024)豫0185民初8597号
委托合同纠纷
李**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10
2024-11-22
(2024)豫0185民初8181号
委托合同纠纷
王**
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登封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30
2024-07-25
(2024)豫0185民初4804号
委托合同纠纷
刘仁委;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田丽霞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899.90元
民事案件
2
2024-12-27
2023-02-15
(2023)豫01民终2353号
委托合同纠纷
蔺**与登封某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12-27
2022-08-22
(2022)豫0185民初4608号
委托合同纠纷
崔**与登封某某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60.89元
民事案件
4
2024-12-27
2022-08-22
(2022)豫0185民初4607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与登封某某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985.44元
民事案件
5
2024-12-27
2022-08-22
(2022)豫0185民初4618号
委托合同纠纷
李**与登封某某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37.50元
民事案件
6
2024-12-27
2022-08-22
(2022)豫0185民初4620号
委托合同纠纷
裴**与登封某某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326.80元
民事案件
7
2024-12-27
2022-08-22
(2022)豫0185民初4623号
委托合同纠纷
杨**与登封某某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刘**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718.84元
民事案件
8
2024-12-20
2023-08-22
(2023)豫01民申522号
委托合同纠纷
蔺**与登封某某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4-11-29
2022-08-25
(2022)豫0185民初4751号
委托合同纠纷
李**、田**与登封某某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舒*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33.02元
民事案件
10
2024-10-31
2024-09-18
(2024)豫0185民初6150号
委托合同纠纷
许**与登封某某某某某某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140.2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登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2025年12月23日,登封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2025年12月14日15时44分许位于登封市颍河路西段的登封市嵩阳街道登封亿邦国际商贸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配电间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后,发现该单位在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时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引起火灾事故,违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登封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6-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