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瑞波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0056413648M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胜华国际商品博览城(鹰潭五金机电博览城7号楼)3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11
(2026)赣0602民初25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瑞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2
2026-05-15
(2026)赣0602民初1247号
广告合同纠纷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3
2026-04-07
(2026)赣06民终18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6-02-04
(2025)赣0602民初493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5
2025-12-24
(2025)赣0602民初4881号
追偿权纠纷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6
2025-11-28
(2025)赣0602民初4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胡**,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中翯集团有限公司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7
2025-11-25
(2025)赣0602民初4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胡**,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中翯集团有限公司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
8
2024-07-29
(2024)沪0115民初102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
上海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9
2024-07-15
(2024)沪0115民初102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
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14
(2024)沪0115民初102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铜胜华(上海)电缆有限公司
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8-04
(2021)沪0115民初567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胜华电缆厂有限公司,上海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2-06-12
(2021)沪0115民初567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胜华电缆厂有限公司,上海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包**,张**,绿宝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2-03-08
(2021)沪0115民初567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胜华电缆厂有限公司,上海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
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4
2021-09-16
(2021)沪0115民初567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胜华电缆厂有限公司,上海胜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包**,张**,绿宝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5-21
2023-07-28
(2023)赣06民终53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与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70978.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5-12
2021-01-29
(2020)沪0115民初486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胜华铝芯线缆有限公司与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11-16
2022-07-29
(2021)沪0115民初567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上海胜华电缆厂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1481818.56元
民事案件
4
2022-11-11
2022-04-14
(2021)沪0115民初56762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上海胜华电缆厂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11-11
2021-12-02
(2021)沪0115民初56762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上海胜华电缆厂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11-11
2021-06-28
(2021)沪0115民初5676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上海胜华电缆厂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31500182.70元
民事案件
7
2021-12-24
2021-10-15
(2021)赣06执1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刘**、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10-14
2021-05-19
(2021)赣0602执1043号之一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刘**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1-10-14
2021-04-12
(2021)赣0602执104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刘**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49105.00元
执行案件
10
2021-09-01
2021-03-15
(2021)赣06执4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6〕298号
经核查,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将胜华国际博览城的物业服务承包给鹰潭市金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鹰潭市金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了胜华国际博览城商户的物业管理费。2026年1月1日开始,江西巨丰置业有限公司未委托物业公司管理胜华国际博览城,不再收取胜华国际博览城商户的物业管理费。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鹰潭市金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预售电的模式给胜华国际博览城商户充值电卡,代收的电费金额交到当事人银行账户,最终由当事人交至供电局账户。2026年1月1日开始,当事人以预售电的模式给胜华国际博览城的商户充值电卡。在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当事人以0.86元/度的价格售电,当事人预售电价格高于国家一般工商业电价,违反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472号)文件“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购电价格据实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和“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没有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源的转供电环节线损电费可由终端用户合理分摊,线损加价最高不超过购电价格的10%,具体由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的规定。当事人采用预售电形式进行转供电,即商户在当事人售电系统刷卡充值,售电系统会将商户充值的电费金额按照预售电单价自动换算成相应的可用电度数充值到商户的电卡内,商户再将电卡给自己的电表刷卡后完成电度数的充值。由于商户的电表只显示当前可用电度数,当事人售电系统只能查询每月售电金额,无法统计商户每月实际用电数,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2026年1月1日开始,当事人不收取胜华国际博览城商户的物业管理费。当事人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胜华国际博览城店铺均已售出,当事人未收取胜华国际博览城商户的租金,也没有公共收益来源。2026年5月29日开始胜华国际博览城的商户按0.77元/度在当事人处充值电卡。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价格行为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2﹞472号)文件“没有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来源的转供电环节线损电费可由终端用户合理分摊,线损加价最高不超过购电价格的10%,具体由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的规定,因当事人对胜华国际博览城转供电是预售电模式,无法按每月实际国家电价对商户收取电费,后期当事人将按照近一年年均商业用电价格基础上加收10%的价格预售电。当事人已改正。
警告;并处罚款3000
3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2
2
鹰市监处罚〔2026〕73号
2025年10月21日,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月湖区局执法人员到鹰潭市月湖区胜华国际商品博览城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使用的1号楼、6号楼、9号楼和31号楼共4台电梯正在使用,现场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应的电梯检验报告和使用登记证。月湖区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21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025年10月23日,月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此案线索移交市局执法稽查局。2025年10月29日,执法稽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2025年11月3日,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立案查处。 经查:上述四台电梯的安装方为鹰潭名臣电梯有限公司,在电梯安装完成后,电梯安装方无法及时提供电梯的厂家合格证明,导致当事人无法进行电梯检验,无法申请电梯的使用登记证。由于后续电梯新规出台,该四台电梯至今未报检。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4台未经检验未经登记的电梯并改正,并作出如下处罚: 1、罚款110000元;
110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