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世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彩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827153979614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榆树市五棵树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6〕228号
长春市世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五棵树东风大街,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散白酒、配制酒、瓶装白酒、袋装白酒、食品、调料、矿泉水、葡萄酒、纯净水、饮料、粮油食品、豆制饮品。该公司于2025年5月9日生产高粱酒50箱,2026年4月28日,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该批次白酒纽甜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售价36元/箱,货值金额1800元;于2026年4月9日生产红高粱酒30箱,2026年6月18日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该批次白酒纽甜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售价52元/箱货值金额1560元。货值金额合计3360元,违法所得为3360元。
长春市世宝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9日生产高粱酒50箱,2026年4月28日,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该批次白酒纽甜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售价36元/箱,货值金额1800元;2026年4月9日生产红高粱酒30箱,2026年6月18日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该批次白酒纽甜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售价52元/箱货值金额1560元。货值金额合计3360元,违法所得为3360元。
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一)(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360元;2、处罚款32500元。
325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