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市九峰山茶叶加工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MA6176WU2C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花园村二社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19
(2024)渝0117民初9236号
产品责任纠纷
陈**
重庆市九峰山茶叶加工厂,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06
2024-09-25
(2024)渝0117民初9236号
产品责任纠纷
陈*与重庆市某茶叶加工厂,周某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1261号
现查明,当事人系从事茶叶分装与销售的企业,其分装的茶叶通过其负责人的妻子尹祚勤经营的“茗扬茶道”茶楼销售该茶楼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重庆茗扬茶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3217705591C。当事人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品种明细为:1.绿茶:绿茶(分装);2.红茶:红茶(分装);3.乌龙茶:乌龙茶(分装);4.花茶:花茶(分装)。由此可见,当事人仅具备对购入茶叶原料进行分拣、称量、包装等简单分装操作的资质,不具备茶叶种植、茶园管护能力,也不具备从鲜叶开始进行杀青、揉捻、发酵等完整加工工艺的生产能力。同时,本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厂房内未配备茶叶杀青、揉捻、发酵等加工设备,仅摆放有分装机、封口机等茶叶分装设备。同时查明,当事人自2025年起生产(分装)并销售一款名为“古法红茶”的产品,其产品包装印有以下宣传内容:“北纬三十度核心产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部分茶园荒废,幸有合川九峰山等千亩老茶园仍留存老川茶树种,茶叶品质优良。九峰山茶厂传承开发的‘合州水南’牌合川红茶,精选早春茶青,融传统与现代工艺,乃兼具地域特色与文化底蕴的茶中珍品”。经核实,当事人原料实际购自福建武夷山,与宣传的“北纬三十度核心产区”“合川九峰山产区”不符;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原料来自“留存老川茶树种”及“精选早春茶青”;当事人仅从事茶叶分装业务,客观上不具备“融传统与现代工艺”进行茶叶加工的生产能力,其工艺宣传与实际分装行为不符。综上,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商品产地、原料来源、生产工艺及茶园资源等内容进行虚假商业宣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此外,当事人仅取得茶叶分装资质,却未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分装”字样,该行为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1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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