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正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22MA46A7M03F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华南城二路与裴度路(圭壁路)交叉口安置区仓库0401-102.10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市监处罚〔2026〕174号
经查,当事人向河南昊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其从百度搜索下载的中国环境标志图片,以及包含“生产商:新郑绿典建筑涂料厂,厂址:新郑市梨河镇工业园212号”等文字信息内容,于2026年2月10日以每支5元的价格,委托河南昊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其包装要求,生产LD-3000中性硅酮耐候结构胶1000支。
同年3月9日,上述产品到货入库后,当事人将上述产品上架于拼多多平台网店(绿典胶类旗舰店)进行销售。至7月13日,当事人以每支15.98元的价格售出57支,1支因包装破损存放于当事人住所,剩余942支于同日已退回河南昊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经调查,当事人委托生产的LD-3000中性硅酮耐候结构胶(生产日期:2026/03/07),产品标称生产商为“新郑绿典建筑涂料厂”,但实际系当事人委托河南昊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称为“新郑绿典建筑涂料厂”的市场主体不存在;产品标示的厂址“新郑市梨河镇工业园212号”,与当事人原登记住所“河南郑州市新郑市梨河镇刘楼村212号”和现住所均不一致;产品标示的中国环境标志,经调查,认证单位系千城标准认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已注销;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均无法查询到当事人取得认证的记录及相关信息。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河南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系统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未发现当事人在五年内因伪造厂名、厂址,冒用认证标志被予以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25.86元;
2、罚款8000元。
8000.00元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