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时代标新广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锦军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302MAEBXWJW2T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街道延安西路恒昌国际南门42栋4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川)市监罚〔2026〕125号
当事人受金川区眼博视健康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委托,按其要求制作用于广告宣传的含有上述宣称疾病治疗、诊断功效内容的彩页、三折页、宣传册、易拉宝海报等印刷资料,上述印刷资料的内容均系金川区眼博视健康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吴泽花提供,当事人制作完成后,全部交付金川区眼博视健康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收取金川区眼博视健康管理中心(个体工商户)上述涉案印刷资料广告制作费用575元。
现查明,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广告经营者,是指接受委托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广告经营者的定义。当事人制作宣称疾病治疗、诊断功效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涉嫌制作宣称疾病治疗、诊断功效的广告的违法事实,广告费用为575元。
对甘肃时代标新广告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115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7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725元,大写壹仟柒佰贰拾伍元整。
1150.00元
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