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海迅安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循成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03MA49R8QT4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道中岳路龚家沟小煤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神市监处罚〔2026〕35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鄂交运管许可十堰字420303101449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鄂C张应危经字【2025】000006),均在有效期内。2026年4月30日完成成品油批发企业备案,备案批号:批4203202600521,仅允许开展成品油批发贸易,不得采用直接加注方式向机动车辆加注成品油。当事人主要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服务天海石油集团各个加油站油品配送。
又查明,2026年4月22日,当事人与神农架顺通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成品油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当事人向上述该公司提供车用柴油0#,油品价格约定为以国家发改委公示的挂牌零售价为基准,在实际加油当天加油站统一零售挂牌价基础上每升优惠10%。货物由当事人使用汽车运输,货款的支付是先货后款,滚动式付款,该合同的有效期为:2026年4月22日起至2027年4月21日止。
2025年12月1日,当事人与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明确由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提供成品油运输服务,合同有效期为:2025年12月1号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2026年3月2日,又与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油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上述该公司向当事人提供车用柴油0#,油品价格以当事人付款日当天该公司官方出库报价为准,该合同有效期为2026年3月2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2026年4月24日,当事人从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购进0#车用柴油9000kg。当事人提供的提货单上标注的提供单位是神农架顺通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经核实当事人是货物实际所有人。2026年4月28日晚11点左右,当事人使用油罐车(车牌鄂C9G700)将该批次柴油运输至阳日镇石柱子场地。2026年4月29日使用加油枪给神农架顺通商贸物流有限公司26台车辆加注柴油,加注量1906.5升、价值15500元的柴油,4月30日向该公司14台车辆加注柴油,加注量1033.2升、价值8400元的柴油,两天累计加注柴油2939.7升、合计金额23900元的柴油。经执法人员查询和神农架顺通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加油登记明细表显示, 4月29日、30日加油时0#柴油挂牌零售价为8.13元/升,通过神农架顺通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提供的加油登记明细表核实,当事人共加注柴油2939.7升,按照当事人签订的销售合同优惠后价格为7.317元/升(8.13元/升×0.9),销售金额:2939.7升×7.317元/升=20980.64元,此次加注柴油的货款未支付结账。4月30日,当事人将该批次柴油剩余8100升送至天海神农架宋洛加油站销售。
另查明,当事人向神农架顺通商贸物流有限公司违规加注柴油仅以上两次,截止本局立案调查时,当事人已没有在林区范围内以同样的方式向其它企业加注成品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采用直接加注方式向机动车辆加注成品油的行为违反了《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