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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火凤凰工贸总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蔷注册资本:67.9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21226091320X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西环路张大滩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5-06
(2020)甘10民终488号
租赁合同纠纷
高*,庆阳市恒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庆城县火凤凰工贸总厂,陕西长岳油气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19-12-10
(2019)甘1021民初257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庆城县火凤凰工贸总厂
高*,陕西长岳油气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恒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庆城县人民法院
3
2019-12-10
租赁合同纠纷
庆城县火凤凰工贸总厂
高*
庆城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税稽二罚﹝2026﹞20号
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违法事实:1.增值税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发现,你单位2022年度申报收入中少计未开票收入7619.05元,2023年度申报收入中少计未开票收入113015.87元,2024年度申报收入中少计未开票收入73174.60元。2022年度少申报收入7619.05元,应该补缴增值税380.95元。2023年度少申报收入113015.87元,应该补缴增值税5650.79元。2024年度少申报收入73174.60元,应该补缴增值税3658.73元。法律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九款第四项“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单位2022年度应该补缴增值税380.95元,需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9.53元。你单位2023年度应该补缴增值税5650.79元,需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41.27元。你单位2024年度应该补缴增值税3658.73元,需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91.47元。法律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第一款“?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第四条第二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
一、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9690.47元处50%的罚款4845.25元、少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242.27元处50%的罚款121.15元、少缴的房产税56719.05元处50%的罚款28359.53元、少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62794.48元处50%的罚款31397.24元、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445.71元处50%的罚款722.86元、少缴的印花税1081.30元处50%的罚款540.66元。二、对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行为处以罚款2000.00元。
67986.69元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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