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雄盛农牧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美玲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7MA6P8FUP0K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以勒镇瓜果村新房子小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18
(2024)云0627民初3343号
合伙合同纠纷
张*
云南鹅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镇雄雄盛农牧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镇雄县人民法院
2
2024-09-18
(2024)云0627民初3343-1号
合伙合同纠纷
张*
张**
裁判文书
镇雄县人民法院
3
2024-04-10
(2023)镇委调字3196号
合伙合同纠纷
张*
云南鹅鸣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镇雄雄盛农牧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镇雄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30
2024-06-28
(2024)云0627民初3343号
合伙协议纠纷
张*与某某农牧业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05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昭镇处罚〔2026〕466号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吊销镇雄聚富养殖有限公司等266户企业营业执照。
0.00元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
2021-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