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倪贤福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2732996944X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泰安地下商业街C-1075至C-107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5
(2025)浙0383民初3405号
合同纠纷
陈**
龙港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
2
2025-09-01
(2025)浙0383民初340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赵*
龙港市港商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港市麦趣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梁*,龙港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
3
2024-04-22
(2024)浙0383民初95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陈**,陈**
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
4
2024-04-16
(2024)浙0383民初95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陈**,陈**
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
5
2023-08-03
(2023)浙03民终313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1-05
(2022)浙0327民初566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7
2022-07-27
(2022)浙03民终35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6-27
(2022)浙03民终35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12-24
(2021)浙0327民初14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10
2021-10-20
(2021)浙0327民初14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
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
苍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13
2024-04-23
(2024)浙0383民初959号之一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陈先球、陈德闯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2-07
2020-11-18
(2020)浙0327民初610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与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10-09
2020-09-23
(2020)浙03民终5022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7-10
2020-06-30
(2018)浙0327民初118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许正昌建设有限公司与苍南港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6-11-18
2016-11-18
(2016)浙03行终304号
颜**、柳**与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许可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16-08-02
2016-08-02
(2015)温苍行初字第84号
行政许可
颜**、柳**与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许可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025号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泰安地下商业街C-1075至C-1076室的龙港港泰置业有限公司该单位原行政许可面积17503平方米(其中部分场所后续单独申请许可面积6055平方米), 该单位餐饮区域重新装修(装修面积:2400平方米),装修后场所共有营业面积11448平方米未依法申报公众聚集场投入使用、营业检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则》 第二部分裁量权基准细则第(一)项之规定,该场所自检查之日起主动停止使用、营业,属于轻微违法情形,符合从轻处罚条件
给予龙港港泰置业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停业面积:11448平方米)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万肆仟元的处罚
84000.00元
龙港市消防救援局
2026-08-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