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御颐草堂中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雯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3MA608R4G1A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57号附27号(自编号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巴南市监处罚﹝2026﹞371号
经查,重庆御颐草堂中医诊所成立于2019年2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3MA608R4G1A,地址在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57号附27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一般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该诊所办理有《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编号为:PDY00021950011317D2182;中医诊所的法定代表人是杨国裕,诊疗范围:中医科,备案日期:2019年11月21日。当事人购买了2瓶“冰火瑶皮肤抑菌液”产品,共花费536元,该产品的标签信息为净含量:250ml,有效期:24个月,执行标准编号:Q/KYHF007-2024、GB38456-2020,生产企业:峡江康悦慧丰医药有限公司,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赣卫消证字(2023)第D007号,主要原料名称:樟树提取物0.5%、薄荷提取物0.5%、鸡血藤提取物0.5%、苦参提取物0.5%、透骨草提取物0.5%、桑寄生提取物0.5%、按叶提取物0.5%、葡萄糖酸氯已定、纯化水,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葡萄糖酸氯已定0.288%~0.352%。当事人于2025年11月将上述购买的“冰火瑶皮肤抑菌液”消字号产品由原瓶分装到小瓶子里,再贴上标签进行销售使用。小瓶子的瓶身上正面贴有手写标签,标签上写有品名:祛风、寒、湿、祛痘水,制作日期:2025年11月、到期日期:2026年11月,贮存条件:常温,制作人:颐草堂。瓶身的背面贴有机打标签,上面标示有“古方选用瑶药中的五虎九牛18钻72风等一百多重名贵中药草,采用宫廷经络养元地道,古方结合现代高科技,萃取中医药精华与纳米渗透技术融合,小分子精华而成。该古方具有三秒熟透,五秒见效,十秒透皮,三分钟打通全身微循环,十分钟全身排湿排寒,快速通过毛孔到肌肉层,经限直达骨膜层,具有五通五消,平衡阴阳平衡酸碱调理,五脏六腑最后达到病灶。其中核心成分有路路通接骨木、鸡血藤透骨草、伸筋草等”。2025年11月30日,当事人在顾客来询问祛痘的治疗方式时,工作人员向其介绍祛痘的有药,该药为一种瓶装的纯中药药水,没有西药成分,随即便将上述1瓶祛风、寒、湿、祛痘水以298元的价格销售给顾客。当事人还制作有美白祛斑、祛痘的中药面膜粉销售给顾客。中药面膜粉的制作过程为:按照中药面膜粉配方中所需要的中药材到中药市场去购买中药材,
1、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壹拾捌元捌角(¥318.80)。
9000.00元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