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香纸专卖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202MABQHX9G1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咸安区桂花镇毛坪村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咸宁市监处罚〔2026〕71号
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调查,咸安区香纸专卖成立于2022年07月01日,原经营者将该店整体转让给现经营者张潜,于2025年12月23日办理了变更登记,涉案物品整体转让给现经营者张潜继续进行销售。因进货时间过久,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当事人将店内销售的“吉祥小鹿”和“怦然心动”2种烟花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涂黑,导致其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涉案产品庆泰牌“吉祥小鹿”烟花产品(产品类别:喷花类(地面),保质期:3年,执行标准:GB10631-2013、GB2446-2015,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湘)YH安许可证字(2021)019053,制造商名称: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数量为24盒,标价为28元/盒,违法产品货值为672元;颐和隆牌“怦然心动”烟花产品(产品类别:吐珠类,含量:7根/盒,保质期:3年,执行标准:GB10631-2013、GB24426-2015,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湘)YH安许可证字(2019)059045,制造商名称: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数量为9盒,标价为35元/盒,违法产品货值为315元;当事人销售的中洲牌“七彩钛花王”烟花产品(货号:ZF2176-116,产品类别:组合烟花类,保质期:3年,执行标准:GB10631-2013,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湘)YH安许可证字(2022)030325,制造商名称: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01月27日,截至2026年02月05日,已超过保质期,数量为2箱,标价为588元/箱,违法产品货值为1176元,以上违法销售的产品货值合计2163元。我局执法人员经调查未发现以上产品对外销售记录,应认定为无违法所得。2026年02月05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门口张贴了召回公告,自行进行了整改,截至本案调查终结,未收到实施召回的涉案产品,我局未收到消费者反映上述产品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危害后果的报告。...[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吉祥小鹿”烟花24盒、“怦然心动”烟花9盒、“七彩钛花王”组合烟花2箱;
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6倍罚款,计3460.8元。
3460.80元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