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每日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海书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4MA7DBLKH5M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九州通东路万里东村72号西侧10米荣辉综合便民市场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安)市监罚﹝2026﹞50号
2025年3月至2026年1月,经营者钟某长期在该市场72号楼前摆摊销售“牛肉”与海鲜,所售牛肉经检测认定为“该样品检出猪成分,未检出牛成分”(经营者钟某由公安部门另案处理)。摆摊期间,钟儒曾向甘肃每日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过5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最早一份的时间是2024年10月29日,最晚一份的是2025年5月12日,经营期间未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的健康证发证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甘肃每日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不定期以1100元/月或40元/日的方式向钟儒收取卫生费和垃圾清运费,未出具票据,也未建立账目,故认定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在销售牛肉期间,当事人虽向钟某索要过经营资、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但在对方提供不全甚至不能提供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其在市场内销售,也未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未履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对食品经营者许可证的审查义务和报告制定。
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2
(安)市监罚〔2026〕50号
2025年3月至2026年1月,经营者钟某长期在该市场72号楼前摆摊销售“牛肉”与海鲜,所售牛肉经检测认定为“该样品检出猪成分,未检出牛成分”(经营者钟某由公安部门另案处理)。摆摊期间,钟儒曾向甘肃每日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过5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最早一份的时间是2024年10月29日,最晚一份的是2025年5月12日,经营期间未办理营业执照,提供的健康证发证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甘肃每日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不定期以1100元/月或40元/日的方式向钟儒收取卫生费和垃圾清运费,未出具票据,也未建立账目,故认定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在销售牛肉期间,当事人虽向钟某索要过经营资、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但在对方提供不全甚至不能提供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其在市场内销售,也未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未履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对食品经营者许可证的审查义务和报告制定。
对甘肃每日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5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50000.00元
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