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广水市轻工商贸有限公司郝店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熊业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1381597198178B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广水市郝店镇金竹豪庭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广水市监处罚〔2026〕298号
经查,该超市抽检不合格的鲜活鲫鱼是从广水市关庙镇一个姓唐的鱼塘购进的;鲜活鳝鱼市从郝店镇郝店街上一个姓王的老板手中购进的。该店销售的鲜活鲫鱼、鲜活鳝鱼均不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和供货方的资质。当事人表示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鲜活鲫鱼、鲜活鳝鱼在抽检当天已售完。鲜活鲫鱼购进15斤,进货价是9元/斤,销售价是11.9元/斤;鲜活鳝鱼购进10斤,进货价是36元/斤,销售价是39.9元/斤,其违法所得共计:577.5元。当事人承认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销售的鲜活鲫鱼、鲜活鳝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兽药最大残留向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结论。...[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77.5元;2、罚款 15000元;合计:15577.5元上缴国库。
15000.00元
广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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