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菊红百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常菊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11MA73EBHN5W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花庄镇王家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红)市监罚〔2026〕96号
当事人经营的乐山市川乐凤生食品有限公司的“脆藕花生”2袋(标注生产日期:2025/04/01,保质期9个月),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和供述,“脆藕花生”是从红古区浩哲食品配送部购进的,但未能提供该批次食品的有效购进记录及供货方的资质证明文件。该批次“脆藕花生”共购进3袋,购进价格3.5元/袋,销售价格4元/袋,已销售1袋(投诉人购买,已过期),剩余2袋被我局依法扣押。参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计算,货值金额12元,违法所得0.5元(商品购进价格3.5元/袋,销售价格4元/袋)。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未定期清查食品保质期、过期食品未及时下架的义务,将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与其它在保质期内的食品混同放置于食品销售货架上对外陈列,其行为已构成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同时,在询问调查过程中,当事人不能提供涉案食品的供货方资质及购进票据,其行为已构成涉嫌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事实。
对红古区菊红百货经营部(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2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金额0.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2000.5元,大写贰仟元伍角整。
2000.00元
兰州市红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